武汉朱某某强奸罪 律师成功缓刑!

  发布时间:2015-05-06 21:42:59 点击数:

武汉朱某某强奸罪  律师成功缓刑!

案情简介:20148月某日晚,朱某某和朋友相约在桥口轻轨站附近一KTV唱歌、喝酒,期间其将一KTV坐台小姐带至隔壁废弃包厢,趁该小姐处于醉酒状态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但中途因有他人闯入而逃离。KTV工作人员当夜报警,经公安侦查,翌日一早即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抓捕归案,并以其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。

办案过程:肖小勇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父母之委托,在刑拘的第二天即前往看守所会见,了解案情。因强奸罪属于重大暴力犯罪,无法取保候审。本律师建议家属立即多方打听受害人联系方式,请求约谈,从有利于量刑角度考虑,请求其在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后出具谅解书。但因受害人心理遭受严重影响多次避而不见。最后,本律师经过多次努力,通过其小姐妹开导,最后终于约谈成功,其出具了谅解书。为接下来的缓刑辩护做了伏笔。

辩护意见:考虑到本案其他因素以及朱某某的悔罪表现,被害人的谅解,本律师积极与公诉人及承办法官沟通,请求适用缓刑。

判决结果: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期执行四年。

武汉刑事律师网http://www.whxbzx.com  肖律师免费咨询电话:13886180982

微信公众号:湖北武汉律师肖小勇  

上一篇:“强奸致人重伤、死亡”在司法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下一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