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民在QQ群发表对遇害者侮辱性言论 被武汉警方行拘

  发布时间:2018-08-29 22:15:26 点击数:

 8月28日凌晨消息,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官方微博@平安蔡甸 发布警情通报称,“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”案发后,QQ昵称为“幸运星”的网民在千余人的“武汉滴滴官方群”QQ群中发表侮辱性的言论,声称“真想强奸她”,该言论立即引发广大网民愤慨,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
  8月27日,武汉蔡甸警方根据网友举报线索在辖区查获该嫌疑人。经审查,沈某进(男,29岁)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沈某进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
  以下为警情通报全文:

  #警情通报#“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”案发后,QQ昵称为“幸运星”的网民在千余人的“武汉滴滴官方群”QQ群中发表侮辱性的言论,声称“真想强奸她”,该言论立即引发广大网民愤慨,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8月27日,武汉蔡甸警方根据网友举报线索在辖区查获该嫌疑人。经审查,沈某进(男,29岁)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沈某进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
  警方提示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每位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论承担责任。警方将对网络暴力行为继续采取“零容忍”的态度依法严惩。

  平安蔡甸

  2018年8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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